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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三。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钱袋子更加殷实,生活水平质量不断提高。
7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不断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乡村就业人员主要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乡镇工业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乡村就业人员在1997年达到49039万人的历史高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2018年乡村就业人员逐渐回落到34167万人,规模仍然庞大。
乡村就业人员就业状况大幅改善,农村居民收入也持续较快增长。1949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44元。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商品流通特别是农副产品交换提供了便利条件,农产品价格提高也为农民增收带来实惠。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对社会保障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力度,农民的钱袋子更加殷实。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扣除物价因素,比1949年实际增长40.0倍,年均实际增长5.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69,比1956年下降了0.64。
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脱贫攻坚成就举世瞩目。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当年价)衡量,1978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针对大面积的农村贫困人口,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开创了扶贫事业新局面。农村贫困人口快速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2018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1.7%,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
此外,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农村低保标准稳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越织越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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