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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常州这对夫妻以5万元的价格将刚出生三天的女儿卖了新闻引起热议。医院的监控视频显示,孙某的孩子在出生后第三天就被丈夫赵某抱出了医院。面对视频,孙某表示自己的确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才以5万元的价格把孩子卖给了常州的王某。
而此后,女婴又被王某转手卖给了南京一对结婚多年没有生育的夫妻。
这对夫妻在支付了约定的金额后,就前往宿迁接回了孩子。目前,涉事的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这名女婴也被暂时安置在常州市福利院抚养。
如果,单从情感上来讲,我个人倒是倾向于孩子能跟着南京的夫妇,一来她们没孩子,二来,她们确实想要孩子。孩子在这样的家里,可以得到爱,也能相对有个好的环境。这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再来说说孩子的亲爸妈,因为“的确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把孩子卖了,卖了,卖了……我不想说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应该怎么怎么样省吃俭用养好孩子。子非鱼安知鱼之苦。一味地用道德绑架,没意思。
只是,养不起,你也不能卖啊。这卖娃,让人情感上接受不了,母子一场,虽短暂,却也不是用来买卖的情感兑换。
最后,希望孩子能被妥善安置。
想知道,现在,针对这样无法抚养孩子的情况,有没有一个好的处理方式。福利院收养这样的孩子吗?或者,还有什么合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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