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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并且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点。本期专题着重介绍常州公积金租房类提取需要哪些材料,为常州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指南服务。
常州公积金租房类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支付本市自住住房房租
a 提取人的身份证;
b 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c 新就业人员提供本人的学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非本市户籍的户口薄(或非本市的第二代身份证);
d 住房租赁合同(协议);
e 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一年内办理提取有效)。
备注:
a 提取人及其配偶从未因购买、建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b 先租后提,每年仅限提取一次;
c 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每年房租总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的12倍;
d 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本人承担的房租份额:
e 职工所租住房应在本市(含武进、金坛、溧阳)范围内:
f 承租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2. 租住廉租住房
a 提取人的身份证;
b 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c《常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证》或《常州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注:a 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每月实际支付房租的12倍。
b 承租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3.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a 提取人的身份证;
b 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c《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证》或《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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