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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房产中介坑了怎么办?常居地产欺瞒诓骗我说是统一模板统一收费?事件缘由:1.
①签订合同,本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四大原则;
②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房地产经纪人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③常州市房管局联合物价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通知》规定,如何界定价格违规行为汇总第八条,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但你们常居欺瞒诓骗说是统一模板统一收费,我才签的合同,合同中收费详情:房款1708000元,中介代理费2%,贷款评估费0.4%,权证代办800元,贷款代办700元,产权证工本费90元.实则你们有0.8%,1.2%,1.5%,几千乃至更多的不同收费标准并且第二天你们常居的业务员告诉我可以按照中介费1.2%,其他费用打包(含评估费)3000来收费
2.你们除了签订合同有隐瞒欺骗行为,房屋情况也有隐瞒欺骗,我于2019.8.11日购买坐落于常州市新北区大诚苑的房子,我们是3代居住,本想买2个卫生间的房子,合同也清楚写着2卫,后期才发现是1卫,本属严重隐瞒欺骗行为
3.你们号称自己是常州最正规的中介,是行业的标杆,有强大的售后服务团队。事情发生之后,我第二天就打电话联系你们业务员,最后联系到你们的总部投诉,经过多番电话沟通,你们的区经理给我中介费1.8%的结果,我不接受,要求见你们领导丁总协商中介费事项,跟你们预约了两次结果都是放我鸽子,连丁总的电话也不愿意提供,最终被迫无奈我提出两点,①你约好有决定权的领导,确定好时间,我过去见面协商②假如你们自己内部可以决定的话,领导就不用见了,我们各退一步,我也不要求中介费1.2%,我可以按1.5%付这个中介费。我没那么多时间跟精力跟你们打长久战。结果你们一再推辞导致无果
4.你们签订的合同有很多不平等条约在里面,方方面面都是对你们自己有利条款,本就是不平等条约。关于违约条款①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一方,未按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逾期超过3日,应按居间服务费总价款10%向丙方(常居)支付违约金;②若因丙方原因导致合同逾期履行的,若逾期超过30日,丙方应按居间服务费总价款2%向受损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现我要求中介费1.2%,评估费3000元(含中介费以外的其他中介费用),如若不然我要求按照我们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若丙方原因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丙方无权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已经收取的的居间服务费应当退还。若造成甲方或乙方其他损失的,丙方应当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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